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 队伍建设若干问题的意见
2019年11月15日,自治区总工会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和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聘用管理办法》(内工发〔2019〕26号),2014年7月28日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聘用管理暂行办法》(内工发〔2014〕34号)同时废止。内工发〔2019〕26号文件是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在吸收内工发〔2014〕34号文件实质内容、总结已有经验基础上制定的制度性文件,对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聘用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经过近些年的发展,我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各地创造了一些有效的经验做法,但聘用管理不够规范、考核机制不够健全、队伍不够稳定等问题,在一些地方还没有得到较好解决。为进一步凝聚共识,落实好内工发〔2019〕26号文件精神,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地推进工作,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
调整2020年度后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经费补贴方式
2019年11月初,区总基层部下发了《关于调整2020年度后全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工资经费补贴方式的通知》。请各盟市工会按照去年11月上报的2020年度本盟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聘用情况的报告和定岗统计表,于2020年4月底前提出本地区招聘工作方案,经区总基层部审查同意并备案后,于5月底前完成离岗人员的补招和新增人员的新聘工作,并及时将变化后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信息填报到数据库中。区总将于6月前下拨2020年全总和区总对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工资分级负担经费补贴。请各盟市按上述时间要求做好每一年度的用人统计上报和招聘方案报告等工作。
二、
依规做好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招聘和合同签订工作
招聘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发布信息、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体检考核、集体研究、张榜公示等基本程序规范进行。可以由盟市工会主办,邀请有关部门开展招聘工作;也可以委托当地考试机构组织开展考试招聘;对于只有少数旗县(市区)有招聘需求的,可以在旗县(市区)开展招聘工作,但盟市工会必须起到组织主导作用,加强指导监管,避免选聘工作的随意性和不规范性。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正式录用后,原则上由旗县(市区)工会与其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合同应明确他们定岗在苏木乡镇(街道)工会、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等,重点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对于选派定岗到由盟市工会管理的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联合基层工会)中的,盟市工会可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三、
完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工资等薪酬待遇正常增长机制
2019年全总对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每月的工资补贴由200元增长到300元,区总从2020年开始由500元增长到700元。盟市工会本级补贴的经费原则上不应低于区总补贴金额,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每人补贴标准等于或高于全总和区总补贴之和。他们薪酬待遇的其余部分(含各类社会保险金),应由聘用其的工会承担。《内蒙古自治区苏木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暂行办法》(内工办发〔2015〕29号)、《内蒙古自治区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管理办法》(内工办发〔2018〕70号)、《内蒙古自治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内工发〔2018〕6号),均对工会经费用于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工资、补贴作出了规定。本着谁聘用使用,谁应承担主体责任的原则,盟市工会、旗县(市区)总工会要健全完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工资等薪酬待遇正常增长机制,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有条件的地方,可积极争取地方财政补助。
四、
拓宽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职业发展通道
对于具有一定工会工作经验、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经过履行民主程序,可以推荐其担任苏木乡镇(街道)工会、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主席、副主席职务;也可以在完成定岗所在基层工会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在地方工会、产业工会挂职、兼职,从而既满足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本人成长的需要,也解决地方工会工作量大、需要培养人锻炼人使用人的实际问题。地方工会机关及其事业单位出现空岗时,应鼓励支持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通过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试,考取相关职位。要鼓励支持他们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考取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
五、
切实加强对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考核和监管
盟市工会和旗县(市区)总工会要建立完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日常管理、定期汇报工作和年度考核制度,建立健全人事档案,量化工作任务,细化考核项目。要健全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选聘、使用、履职、考核、激励、退出等机制,对工作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予以适当表彰和奖励;对不能胜任工作、年度考核不称职或者其他应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各盟市工会要切实负起监管责任,认真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研究制定对策,不断推进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建设,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增强基层工会活力。
请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自治区总工会基层工作部。
自治区总工会基层工作部
2020年2月24日